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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29 09:59:45   责任编辑:admin
为充实人才队伍,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2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范围
(一) 招聘岗位和人数:
1.林业公共服务助理岗:1人;
2. 森林康养与体育指导岗:1人。
详见《广州市黄埔区林业工作站2026年公开招聘政府初级雇员职位表》(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1.林业公共服务助理岗:协助开展森林防火、林业工程、自然保护地方面的管理工作,协助开展林业方面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会务等行政事务工作及其他领导交办工作;
2. 森林康养与体育指导岗:负责自然保护地管辖区域的巡查工作,协助开展森林康养指导、自然教育中的体育活动指导等公共服务活动及其他领导交办工作。
(三)招聘范围:
1.林业公共服务助理岗:专业限制为林学类(B0905)、公共管理类(B1204);
2.森林康养与体育指导岗:专业限制为林学类(B0905)、体育学类(B0402);
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之前取得相应证书。
二、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4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见附件1);
(六)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公告
公告于2026年1月28日起,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1月30日9:00-12:00, 14:00-18:00(公告发布后当天开始报名,报名时间共3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金坑林场路55号金坑林场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
(1)考生本人《广州市黄埔区林业工作站政府初级雇员招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附件2)亲笔签名原件1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下载或教育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学历验证报告、学位验证报告)、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劳动合同/盖公章的工作证明)以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3)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4.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报名时应按照《报名表》(附件2)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 com.cn/)无法查阅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逾期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6)报考人员仅限填报一个职位。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进行面试,每个招聘职位的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开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为最终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面试分数相同,加试一题,选总分最高分人员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广州市黄埔区林业工作站通知拟录取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遇体检不合格或医院建议复查但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或放弃体检者,则按同岗位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由广州市黄埔区林业工作站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重点了解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并出具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广州市黄埔区林业工作站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由广州市黄埔区林业工作站报请广州开发区林业和园林局 广州市黄埔区林业和园林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广州开发区林业和园林局 广州市黄埔区林业和园林局党组会议研究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 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黄埔区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本方案及招聘公告等由广州市黄埔区林业工作站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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